1933年出版的《北洋画报》,刊载了母亲于秀兰在华北运动会二百米决赛获第一名的照片。
民国时期,各学校即开展体育比赛。1931至1934年,在全国第十五、十六、十七、十八届华北运动会上,山东省立四师学生于秀兰代表山东参加比赛,蝉联四届运动会女子100米、200米冠军,特别在第十六届运动会上独得女子50米、100米、200米和个人总分四个第一名,并以13″8的成绩平全国女子100米纪录,1933年出版的《北洋画报》,刊载了母亲于秀兰在华北运动会二百米决赛获第一名的照片。
基本信息
编 号LZP097116081
规 格1111X8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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